中國打贏新聞紙反傾銷案官司 從俄羅斯日本進口新聞紙情況“正被密切關注”
本報訊 6月30日,商務部發布2004年第30號公告,決定對進口到國內原產于加拿大、韓國、美國的新聞紙仍然繼續征收反傾銷稅,實施期限為5年。我國新聞紙產業在中國的首例反傾銷措施期終復審案中取得了勝利。昨天,提出本次期終復審調查申請的吉林紙業股份有限公司、廣州造紙有限公司、湖南省岳陽林紙集團有限公司、福建省南紙股份有限公司、東營華泰紙業有限公司、晨鳴紙業等12家企業為代表的中國新聞紙產業在北京感慨“這樣的結果來之不易,為產業健康發展提供了寶貴的時間”。
反傾銷案代理人北京市環中律師事務所王雪華透露,在商務部的調查過程中,有關企業積極配合調查機關的調查工作,用翔實的證據材料支持自己提出的主張:國內產業填寫了調查機關發放的調查問卷,在充分利用反傾銷法律武器、保護產業合法權益方面,本案對中國其他國內產業來說也有著重要的借鑒意義。
岳陽林紙集團副董事長吳佳林代表產業表態時表示,定性裁決結果的出臺,對于保護中國新聞紙產業的健康發展、維護國內公平的市場競爭秩序、提升我國新聞紙產業的競爭力,無疑有著極為重要的作用。他透露,雖然來自加拿大、韓國和美國的進口新聞紙數量減少,但其他國家如俄羅斯、日本、北歐國家、印尼等向我國出口的新聞紙產品數量開始增加。從俄羅斯、日本進口新聞紙情況“正被密切關注”。中國造紙協會秘書長趙偉指出,國內新聞紙產品市場競爭日趨激烈。國內產業只有不斷降低成本、提高產品質量,滿足市場對產品多樣化的需要,提升自己的競爭力,才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王軍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