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晨鳴紙業(000488、200488)今日公告,近期,公司接受了證監會山東證監局的檢查,證監局就該公司在2002年所得稅納稅調整和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了整改要求。 整改通知首先提到的是晨鳴紙業2002年所得稅納稅調整問題,2002年晨鳴紙業收取的子公司借款利息中,超存款基準利率(1.98%)部分已記入資本公積。但2002年公司未對記入資本公積的利息收入部分進行相應的所得稅納稅調整增加,影響凈利潤3901320.86元。
經公司2003年度境內審計機構天健會計師事務所審計調整后,公司2002年度凈利潤為36376.71萬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凈利潤為32292.86萬元。公司2002年所得稅納稅調整事項影響公司2002年凈利潤合計為397.53萬元,占公司2002年度經審計凈利潤總額的1.09%,屬于非重大會計差錯。
晨鳴紙業表示,公司將在2004年度按規定對2002年所得稅納稅調整的會計差錯進行帳務處理,并計入2004年度凈損益。同時公司現已補交清稅款。
此外,證監局認為晨鳴紙業的信息披露存在不規范的問題。首先是公司網站信息與公告信息不一致,公司網站部分宣傳內容在信息準確性、完整性上做得還不夠,造成網站上的信息與公司信息指定披露報刊及網站所披露內容不一致。
其次,晨鳴紙業2003年6月28日信息披露不夠充分。2003年6月24日晚,有關媒體對武漢晨鳴環保問題進行報道以后,公司董事會對此高度重視,于6月26日將排污超標的武漢晨鳴一廠停產改造。2003年6月27日,武漢市人民政府下發武政200361號文《市人民政府關于責令武漢晨鳴漢陽紙業股份有限公司停產整頓的決定》,決定的主要內容為:“要求武漢晨鳴一廠全面停止生產”。
2003年6月28日,公司在媒體上刊登了董事會公告,但是公司未對武漢市人民政府武政 2003 61號文做完整披露。(曄 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