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華紙業網訊通訊員報道) 9月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公平交易局就新聞紙反傾銷復審調查案到華泰進行實地調研。華泰公司法律事務科、進出口公司、財務部、東營華泰(新聞紙)的生產及相關管理人員根據商務部的有關要求,積極配合了這次的復審調研。
本次新聞紙反傾銷復審調查案是由東營華泰紙業有限公司及吉林紙業股份有限公司、廣州造紙有限公司、湖南省岳陽林紙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延邊石峴白麓紙業股份有限公司、黑龍江黑龍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南紙股份有限公司、武漢晨鳴漢陽紙業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泛亞潛力紙業有限公司、宜賓紙業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龍巖造紙有限責任公司和廣西壯族自治區柳江造紙廠代表中國新聞紙產業于2003年5月9日提出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的規定,商務部于2003年7月1日正式公告立案,決定對原產于加拿大、韓國和美國的進口新聞紙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進行期終復審調查。
我國針對加、韓、美三國實施反傾銷措施期從1998年7月9日開始,到2003年7月10日到期。在此期間,華泰、岳陽、石硯等紙業公司新紙機相繼投產,據了解,2002年國內大中型紙廠(公司)排產約為210-220萬噸,小型紙廠排產約30-40萬噸,實際產量185萬噸,另外2002年進口新聞紙15—16萬噸。2002年市場新聞紙實際可消費量210萬噸。2002年新聞紙市場的供應量,產能大于需求量20%多。但由于多種因素,有的紙機開工不足,有的處于停產或半停產狀態,另外,多數紙廠開了新紙機,停了老紙機,再加上進口的15萬噸紙銷售,還有一些報紙不定期擴版等,綜合各種情況,2002年新聞紙市場估計總體上是供需基本平衡。
進入2003年,隨著新聞紙反傾銷的到期和滑準稅的取消,國外新聞紙的進口,國內江西紙業、吉林紙業、齊紙、石硯、宜賓紙業等多家企業受市場價格的沖擊出現嚴重經營危機。如果本次發起的新聞紙反傾銷復審調查獲勝,將對我國新聞紙產業產生積極的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