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洛陽市召開了清理整頓企業暨水污染防治工作會議,8月底前,洛陽市將對列入省政府取締、關閉名單的171家違法排污企業全面清理整頓。
近兩年,洛陽市一些地區的“十五小”企業不同程度地出現了反彈,有些地方甚至還違法新建了一些消耗高、污染重的企業。為此,洛陽市政府決定,凡屬于建設“十五小”、“新五小”企業以及國家明令禁止的落后生產能力、生產工藝和產品,一律停止建設或關閉;已關閉的“十五小”企業、造紙企業及草類制漿生產線,又死灰復燃的,要堅決予以取締;按照國家環?偩值6部委要求,應于2002年底前淘汰而逾期未淘汰的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要徹底淘汰。對關閉、取締的污染企業,要徹底做到清除原料、拆除設備、斷水斷電、注銷執照,凡淘汰的生產設備,要一律拆除并就地銷毀,禁止向其他地區轉移。
為使該市的主要河流監控斷面水質達到市政府水環境責任目標,會議要求,所有排放廢水造成污染的企業,污染治理設施必須與其生產能力相配套,污染治理技術、工藝路線要符合國家環保技術政策規定;所有新、改、擴建項目必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規定,并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