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國網訊,7月17日,遼寧省政府對即將開展的查處和整頓環境違法行為的“健康環境”行動作出部署,堅決取締、關停、淘汰、停產、治理省內一批嚴重污染和直接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企業。
這次行動重點查處違反《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條例》,嚴重影響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違法建設項目;取締“十五小”、“新五小”企業,淘汰2002年底前必須淘汰的污染嚴重的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對集中飲用水源地周邊地區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查處;集中查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造紙、印染等重污染行業的環境違法行為。
按有關規定,在建的“十五小”、“新五小”及落后的生產能力、工藝、產品項目一律停止建設,死灰復燃的“十五小”、“新五小”企業一律關閉,并禁止向其他任何地區轉移。逾期未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的企業,由環保部門吊銷排污許可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供電、供水部門依據有關法律停止供電、供水,金融部門停止貸款。(王笑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