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華紙業網記者周在峰綜合報道,2003年7月16日,金城造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與深圳市辰奧實業有限公司互相提供1億元人民幣貸款擔!返淖h案。
金城造紙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7月16日分別與中國民生銀行振業支行和招商銀行深圳皇崗支行簽署了《最高額保證合同》和《最高額不可撤銷擔保書》,為深圳市辰奧實業有限公司的5000萬元和3000萬元的銀行短期借款提供連帶責任的擔保。本次擔保數量8000萬元人民幣,保證期限自2003年7月18日至2003年9月28日。
金城造紙股份有限公司對外擔保累計數量13189萬元人民幣,無逾期對外擔保。
本次擔保被擔保人是深圳市辰奧實業有限公司,主要經營范圍:生產、銷售程控交換機,一點多址通訊設備,同步翻譯兼容機,計算機軟件及配套;提供產品售后服務。深圳市辰奧實業有限公司與本公司無關聯關系。
金城造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對深圳市辰奧實業有限公司的財務、市場及資信狀況進行了分析,認為該公司財務狀況良好,具有一定規模,具有較強的償還能力,本次保證合同的簽署不會給公司帶來較大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