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電 灤河口海域污染案經過兩年半時間的訴訟終于于近日審結,18戶漁民獲得賠償。
地處河北省灤河三角洲的樂亭縣是全國灘涂貝類精養區之一。1997年,樂亭縣王灘鎮孫莊村孫有禮等18戶漁民,共同出資辦起6個文蛤貝類養殖場,養殖面積達3000多畝,成為北方地區最大的文蛤養殖場。
2000年10月,來自灤河中游河北遷安市的造紙廢水通過灌溉渠道入海的4個水閘,同時排放,致使灤河口和京唐港附近海域受到嚴重污染,孫有禮等18戶漁民的養殖場的貝類和魚類大量死亡。經農業部漁業環境監測中心黃渤海區監測站監測評估,這次污染共損失文蛤、青蛤、蟶、毛蚶、魚類共1049噸,價值1365.97萬元。
同年底,孫有禮等18戶漁民將遷安市第一造紙廠等9家企業起訴到天津海事法院。天津海事法院經過半年多審理,做出一審判決,判處遷安市第一造紙廠等9家企業連帶賠償孫有禮等18戶漁民損失1365.97萬元。責令遷安市第一造紙廠等9家企業不得再排放污水入海。
遷安市第一造紙廠對一審判決不服,上訴到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天津高院經審理認為,以市場零售價計算損失欠妥,應該以批發價確定。于是,在原評估報告認定損失的基礎上減除30%,實際損失額應為956.179萬元。同時認為,在靠近企業排污的河道及入海處從事養殖業具有一定的風險性,孫有禮等養殖戶應自行承擔286.854萬元,其余669.324萬元應由造成污染的企業負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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