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網日前得到來自河南省漯河市的消息,銀鴿投資(600069)與70位職工間的股權及紅利糾紛將于5月15日至30日在當地法院重新審理。
1999年8月至2001年9月,李金安等70位銀鴿投資陸續向河南省漯河市源匯區人民法院起訴公司股權和紅利侵權。1993年3月,銀鴿投資前身河南省漯河市第一造紙廠在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時,將原先留在企業的歷年工資基金、獎勵基金、福利基金840萬元量化成內部職工股分配給職工,并向職工募集了部分股份,使內部職工股達到了1600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3.33%。1998年10月17日,銀鴿投資發布向全體股東按10:3比例配股的通知后,李金安等經向公司查詢發現股票已被公司收回。
公司解釋說,1994年4月,公司職代會通過的《關于職工資產840萬元分配分紅的規定》早就明確,凡調離公司、辭職、自動離退、辭退、有第二職業的職工,取消已分配的本金,不再參加年度分紅,資金劃歸公司使用。據此,公司共收回了90多人的60余萬股內部職工股。李金安等認為,公司的行為違反了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與公司交涉無果后走上法庭,但一審法院駁回了他們的訴訟請求。李金安等70位原告不服一審判決,上訴于河南省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法院認為原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且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公正審理,裁定撤銷原審判決、發回重審。(中證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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