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并對公告中的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佳木斯造紙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公司”)在2000年度、2001年度、2002年1-9月,凈利潤分別為人民幣-43,611,813.91元,-27,710,238.83元、2,272,575.62元(未經審計)。2002年公司采取了一系列調整改革措施,注意調整公司原材料和產品結構,逐步扭轉了被動局面,使公司生產經營步入正常軌道。公司與佳木斯紙業集團有限公司之間的資產置換方案已獲公司2002年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目前,與公司本次資產置換有關的過戶手續已基本辦理完畢。
公司管理層預計:若公司與佳紙集團貸款的分帳管理問題順利解決(公司與佳紙集團貸款的分帳管理問題詳見公司2001年年報),公司2002年度預計將實現盈利。但公司2002年度最終經營業績,以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為準,審計結果將在2002年度報告中予以詳細披露。因此,提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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