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華紙業網綜合報道) 2002年11月27日,寧夏美利紙業股份有限公司召開董事會會議,同意與吳忠儀表股份有限公司在銀行貸款方面相互提供資信擔保。
27日,美利紙業公司與吳忠儀表公司在寧夏中衛縣簽署了《相互提供擔保協議書》。該公司董事會全體成員均認為吳忠儀表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狀況良好,盈利能力較強,有償還債務的能力,同意與吳忠儀表股份有限公司相互提供擔保。
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包括:美利紙業公司與與吳忠儀表股份有限公司互保貸款總額為人民幣叁億元,在此額度內可一次或分次使用。互保額度是總則性的,總金額范圍內的每一筆具體金額、保證期限、保證責任由相應的具體保證合同約定。
截止目前,美利紙業公司累計對外擔保金額為人民幣一億貳仟萬元。據了解,按照《公司章程》,該合同還需要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方可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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