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佳木斯造紙股份有限公司召開二屆二十次董事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審議通過了公司2002年半年度報告及報告摘要;解除公司為深圳賽萬實業有限公司在中國光大銀行貸款擔保等議案。
據了解,佳紙公司于2000年9月為深圳賽萬實業有限公司向中國光大銀行深圳分行申請人民幣1500萬元,期限為一年的流動資金貸款提供了信用擔保。2001年9月29日,公司董事會同意繼續為深圳賽萬實業有限公司1500萬元流動資金貸款提供期限為十個月的信用擔保。該筆貸款已于2002年7月27日到期,賽萬實業公司已向承貸行提出續貸,根據公司的實際,經本次董事會討論決定,解除為深圳賽萬實業有限公司繼續貸款提供信用擔保。
會議同時審議通過了公司原木廠、調木廠等資產租賃給佳木斯紙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佳紙集團)經營的議案。
為便于生產系統的協調管理,董事會決定將公司原木廠、調木廠及所屬倉庫(截止2002年4月末止,現有固定資產帳面值分別為911萬元、1293萬元和1268萬元,合計3472萬元)資產租賃給佳紙集團經營。租賃期暫定一年,租賃費以折舊加稅金的形式按月提取,向佳紙集團公司轉收。租賃經營的具體事宜雙方協商簽署協議,由雙方財務部門具體落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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