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控制水環境污染,江蘇省徐州市對該市38家化學制漿的造紙企業實施“關停一批、改造一批、提高一批”的政策,今年將關閉9家,關停14家,淘汰15家。
造紙企業水環境污染是嚴重影響該市環境質量的主要原因,長期困擾社會經濟協調發展。按照徐州市政府要求,實施關閉的造紙企業必須在規定期限內斷水斷電,拆除主要生產設施,清除化學制漿原材料,吊銷工商營業執照。
實施關;瘜W制漿生產線的造紙企業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拆除化學制漿生產設備;清除化學制漿原材和淘汰落后紙機的化學制漿生產企業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拆除淘汰范圍的紙機。
逾期未按規定實施關閉、關停和拆除紙機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所有造紙企業必須向環保部門申請領取排污許可證,否則一律不得生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