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3月29日,我國在2002年度已經進行了對聚氯乙烯等6種產品的反傾銷立案調查,其中在3月份就發起了5起反傾銷立案調查。這個數字與2001年全年數量相當,是1997年中國政府頒布第一部反傾銷反補貼條例以來發布的10余起反傾銷數量的1/3。種種現象表明,中國反傾銷立案迅速增多,反傾銷步子越來越快。
國外有關評論表示,中國在今年很短的時間內進行多次反傾銷調查,其目的是減緩對缺乏競爭力的國內產業的打擊,這是中國加入世貿組織之后市場開放遲緩的表現之一。對此,外經貿專家梁艷芬認為,今年以來,反傾銷步子加快表明中國成為世貿組織成員以后,遵照世貿組織相關法規、維護公平貿易的積極性逐漸提高,有多方面的原因,并不是一種保護主義的表現,這種說法缺乏根據。
梁艷芬認為,中國加入世貿組織以前市場開放程度有限,隨著加入世貿組織成功,進口關稅及配額許可證限制進口作用日漸削弱,市場逐步開放,很多國家的產品涌入中國。但市場開放并不是意味著讓國外產品低價占領這個市場。今年國內立案的幾起反傾銷案件,基本上都有企業提供的國外產品傾銷的相關證據,中國相關的政府部門實施反傾銷立案調查也是按照世界貿易組織《反傾銷協定》,在認真審查的基礎上做出的決定。
加入世貿組織之后,中國反傾銷立案調查的案件頻繁,首先是國外企業的原因。根據加入世貿組織承諾,國外產品進口到中國的門檻降低了。很多國家的產品都想擠占到中國的市場上來,由于同一種產品存在不同國家企業的競爭,有些企業就會采取一些非常的競爭手段,除了提高質量以外,就采用低價的手段。當這些企業低價銷售造成傾銷、對國內的產品及生產產品的企業造成了損害和嚴重威脅時,國內產業自然要提起反傾銷申請,國內部門在認真審查的基礎上為維護正常的經貿秩序就會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
另外,還有與加入世貿組織相關的一些因素導致反傾銷案件迅速增加。
1、以前不少國內企業在反傾銷中,不敢理直氣壯地站起來捍衛企業權益,害怕打反傾銷官司,認為國際官司不好打,有的怕花費大,吃不消;也有怕耗時長,熬不起;有的怕自身不達標,勝不了。隨著中國加入世貿組織,一些企業逐漸認清了形勢,他們吸取了以前涉及反傾銷官司的企業的經驗教訓,覺醒起來,積極了解世貿組織的相關規定,認識到只有積極主動、早申訴,才能早受益,從而避免企業更大的損失。
2、中國加入世貿組織之后,在相關政府部門的指導下,一些行業協會和商會也對反傾銷重視起來,他們在組織相關產業,積極準備證據等方面主動性增強了。
3、為了適應加入世貿組織,國家在行政框架上進行了充分準備。國家經貿委成立了產業損害調查局,外經貿部成立進出口公平貿易局,這兩個機構按照中國有關法律規定,分工負責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有關事宜。這使得加入世貿組織之后的反傾銷有配套的職能部門進行及時有效處理。
4、今年年初,我國開始實施國務院發布的與世貿組織接軌的反傾銷條例,這使我國的反傾銷活動有法可依。
5、一些針對外經貿事務的中介組織如律師事務所、咨詢公司等逐步在加入世貿組織前后建立、健全,這些服務機構為加入世貿組織后的反傾銷起到了一定的幫助作用。
梁艷芬認為,以合理方法所取得的證據來判斷是否反傾銷,對某些國家的進口產品進行反傾銷調查并不是保護主義的做法,更無關市場開放的問題,這是符合世貿組織相關規定原則的。加入世貿組織之后,我們作為其成員,既承擔了義務,也享受了權利,對任何不符合世貿組織規則的做法,我們都可以去采取合法的舉措,保護我們的合法權利。
第一次
涉及國家:加拿大、韓國、美國
進口產品:新聞紙
申訴企業:吉林造紙(集團)有限公司、廣州造紙有限公司、宜賓紙業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紙業有限公司、岳陽造紙(集團)有限公司、石硯造紙廠、齊齊哈爾造紙廠、鴨綠江造紙廠、福建南平造紙廠
立案時間:1997.11.10
初裁時間:1998.07.09
終裁時間:1999.06.03
反傾銷稅:55%-78%
第二次
涉及國家:俄羅斯
進口產品:冷軋硅鋼片
申訴企業:武漢鋼鐵(集團)公司
立案時間:1999.03.12
初裁時間:1999.12.30
終裁時間:2000.09.11
反傾銷稅:6%~62%
第三次
涉及國家:韓國
進口產品:聚酯薄膜
申訴企業:佛山杜邦鴻基薄膜有限公司、上;S有限公司、中國山東濰坊新立克塑膠有限公司、中國儀征化纖集團聚酯薄膜廠、浙江寧波五洲有限公司、中達制膜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立案時間:1999.03.16
初裁時間:1999.12.29
終裁時間:2000.08.25
反傾銷稅:13%~46%
第四次
涉及國家:日本、韓國
進口產品:不銹鋼冷軋薄板
申訴企業:太原鋼鐵(集團)有限公司、上海浦東鋼鐵(集團)有限公司、陜西精密金屬(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立案時間:1999.06.17
初裁時間:2000.04.13
終裁時間:2000.12.18
反傾銷稅:6%~58%
第五次
涉及國家:日本、美國、德國
進口產品:丙烯酸酯
申訴企業:上海高橋石化丙烯酸廠、北京東方化學工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東方化工廠、吉聯(吉林)石油化學有限公司
立案時間:1999.12.10
初裁時間:2000.11.23
終裁時間:2001.06.09
反傾銷稅:24%~74%
第六次
涉及國家:韓國、英國、美國、荷蘭、法國、德國
進口產品:二氯甲烷
申訴企業:中國自貢鴻鶴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衢化氟化學有限公司
立案時間:2000.12.20
初裁時間:2001.8.16
第七次
涉及國家:韓國、日本、泰國
進口產品:聚苯乙烯
申訴企業:汕頭海洋第一聚苯樹脂有限公司、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湛江新中美化工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大慶石化分公司
立案時間:2001.02.09
第八次
涉及國家:美國、韓國、印度尼西亞
進口產品:進口飼料級L-賴氨酸鹽酸鹽
申訴企業:廣西桂元賴氨酸有限責任公司、四川川化味之素有限公司、泉州大泉賴氨酸有限公司
立案時間:2001.06.19
第九次
涉及國家:韓國
進口產品:滌綸短纖維
申訴企業:中國化學纖維工業協會
立案時間:2001.08.03
第十次
涉及國家:韓國
進口產品:聚酯切片
申訴企業:中國化學纖維工業協會
立案時間:2001.08.03
第十一次
涉及國家:韓國、馬來西亞、新加坡、印度尼西亞
進口產品:丙烯酸酯
申訴企業:上海高橋石化丙烯酸廠、北京東方化學工業有限責任公司東方化工廠、吉聯(吉林)石油化學有限公司
立案時間:2001.10.10
第十二次
涉及國家:日本、比利時、德國、荷蘭、俄羅斯
進口產品:乙內酰胺
申訴企業:南京東方化工有限公司、巴陵石化鷹山石油化工廠、石家莊化纖有限公司
立案時間:2001.12.07
第十三次
涉及國家:韓國、日本、美國、芬蘭
進口產品:銅版紙
申訴企業:金東紙業(江蘇)有限公司、山東萬豪紙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山東泉林紙業有限責任公司、江南造紙廠
立案時間:2002.02.06
第十四次
涉及國家:歐盟
進口產品:鄰苯二酚
申訴企業:連云港三吉利化學工業有限公司
立案時間:2002.03.01
第十五次
涉及國家:印度、日本、韓國
進口產品:鄰苯二甲酸酐
申訴企業:山東宏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化集團金陵石油化工有限責任公司、石家莊白龍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溶劑廠、哈爾濱石油化工廠
立案時間:2002.03.06
第十六次
涉及國家:俄羅斯、韓國、日本
進口產品:丁苯橡膠
申訴企業:齊魯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華化學工業有限公司、吉林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蘭州石化分公司
立案時間:2002.03.15
第十七次
涉及國家和地區:俄羅斯、韓國、烏克蘭、哈薩克斯坦、臺灣
進口產品:冷軋板卷
申訴企業:上海寶鋼集團公司、鞍山鋼鐵集團公司、武漢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立案時間:2002.03.23
第十八次
涉及國家和地區:美國、韓國、日本、俄羅斯以及臺灣地區
進口產品:聚氯乙烯
立案時間:2002年3月29日
傾銷調查期:200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