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重慶市環保局獲悉,夜間偷排污染物受到罰款的重慶龍章實業西泉造紙分廠,因不服處罰申請復議一案,經市政府審理完畢,依法維持市環保局作出的10萬元行政處罰決定。
去年,市環保局依群眾舉報,先后于2月13日、16日、17日派執法人員對該廠排污口進行暗中“盯梢”。17日晚發現,所排廢水出現異常,廢水呈墨綠色,有大量沉淀物,并散發出刺鼻的惡臭。經現場采樣監測,污染物濃度嚴重超過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直接造成水體污染。
事后,市環保局要求該廠限期做到污染物達標排放,并處罰款10萬元。在發出行政處罰告知書后舉行的聽證會上,該廠對事實認定無異議,只是要求從輕處理。然而,廠方在申請復議書上則稱:2001年1月7日,該廠堿回收車間苛化工段白泥泵突發故障,致管道受壓破裂,造成白泥外泄;當班工人采取措施加以處理,但已流出的白泥則通過暗溝流向廠外的排污口;此次事故的發生,純屬設備故障所致,而絕非故意。
市政府認為,該廠在生產過程中以不正當方式排放污染物,嚴重超標,對水體造成危害,而且在2000年底曾以同樣原因受到市環保局處理。該處罰決定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依據正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