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從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獲悉,該局近日推出八項打假措施,以國務院確定的區域為重點,加大力度,開展打假工作。商標和包裝印刷行業已被列入重點整治范疇。
這八項措施是:
第一,適時開展打假專項整治工作。以國務院確定的食品、藥品、農資、棉花和拼裝汽車為重點,開展打假專項整治工作;加強對區域性制假產地、城鄉貨物托運業的重點整治;發揮生產企業掌握案件線索和識假辨假的優勢,繼續開避孕藥與企業聯手打假維權行動。
第二,全面推行市場巡查制度。以基層工商所為主,分組劃片(區域),對轄區內經營戶和交易場所進行普遍巡查;嚴格市場巡查記錄制度,建立與“經濟戶口”管理相配套的市場巡查工作檔案;進一步落實基層工商所轄區責任制。
第三,實施商品質量監督抽查制度。抽查工作每季度進行一次,抽查結果由組織商品質量監督抽查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向社會公布;對抽查中發現的違法單位和個人,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及時組織查處。
第四,完善大案要案查處工作。強化大案要案的排查和督辦工作制度,排除地方保護主議干擾,加大辦案力度,對立案查處的案件要一查到底;各地對跨省、跨地區的大案要案應加強協調配合,提高辦案效率;嚴格招待案件上報備案制度,重大案件要及時報送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備案。
第五,建立市場經營主體信用監督制度。要把市場經營主體從事違法違章行為,通過建立檔案形式,記錄在案;對在日常監督工作中查處的各種違法違規行為,在市場經營主體的營業場所或適當的范圍予以公布;對嚴重違法或多次出現輕微違法的市場經營主體依法采取限制經營范圍,不予年檢等限制市場準入措施。
第六,以“12315”為依托,建立社會監督舉報信息網絡。地級以上城市都要建立“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中心,切實做到做好申訴舉報的受理分流、督辦匯總分析工作;接到的屬于其他行政執法部門職樹立范圍內的申訴舉報,要及時移送。
第七,嚴格規范各類市場經營主體行為。指導、監督各類市場經營主體建立進貨索票(證)制度,驗明商品來源渠道、合格證明以及法定標識;嚴格出庫、上柜等內部管理制度,保證商品的質量;完善售后服務制度,落實國家“三包”規定和向消費者的承諾;支持消費者協會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社會監督、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利用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作用,宣傳打假維權的成效,曝光典型案件。
第八,提高執法隊伍素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