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富陽市政府做出決定,責令富陽宏達紙業有限公司富陽新峰造紙廠兩家企業停產治理。若想盡快恢復生產,必須按要求增設治污設施,工業廢水穩定達標排放,并經該市環保部門批準。逾期不能完成治理任務的,不得恢復生產。
去年,富陽宏達紙業有限公司等兩家企業由于治污的設施的處理能力與實際排污量不配套,造成排放廢水不能穩定達標,曾受到該市環保部門的多次處罰。但是,上述兩家企業的領導環保意識淡漠,執迷不悟,我行我素,未按要求增設治污設施,并私設排污口。被群眾舉報后,市環保部門赴現場監測。幾次采樣化驗,其質量均未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因此富陽市人民政府對其做出停產治理的決定 |